船舶上建装饰的设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——初步设计、详细设计、生产设计。
初步设计:是解决“造什么船”的第 一个阶段。初步设计是对船舶总体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、动力装置、各种系统进行设计,并通过理论计算和必要的实验来确定船舶的主要参数、结构形式和主要设备选型等重大技术问题。一般有三种情况要求设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:
1.船舶技术任务书:相关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,说明船舶的用途、航区、吨位航速等设计要求。
2.意向书及技术附件,指在船舶市场中船东提出的订货意向,不受法律约束。它通常表明船东对船舶的各项要求和询问造价。
3.造船合同及附件,在经过投标和商务技术洽谈后决定签订合同。
因此,在初步设计阶段,可根据具体情况可插入方案设计、报价设计和合同设计。方案设计是将任务书的要求转变成船体和轮机的设计参数,主要是进行可行性研究,决定船舶的总体性能,满足要求的航线、航速、舱容和排水量等,并据此估算出造价。
合同设计要求确定设计参数、设备选型、建造原则、入级标准,并进行一系列计算和设绘工作,为签订建造合同提供必要的文件,包括说明书(包括船体、轮机、电气),主要图纸和计算书(型线图、总布置图、舯剖面图、机舱布置图等等)以及主要设备厂商表等。